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获得2013年中央财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试点
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我省有6家社会组织获得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共获得项目支持资金235万元。
此次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是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2〕219号),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
我省获得立项项目是荆门市利安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康寿福利院救助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长阳县大病关爱壹佰基金促进会大病关爱示范项目;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社会慈善物资接收试点项目;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员培训示范项目;武汉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员培训示范项目。
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获得社会慈善物资接收试点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及社会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